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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外传历史、途径与海外发展
2024-03-04

  朱建平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原文刊于《中医药文化》2019年第3期

  在《百年中医史》基础上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近70年中医外传的历史, 并将其分为服务于中国外交的中医外传 (1949-1985) 、在中医政策指导下的中医外传 (1986-1996) 、在中医药对外交流规划下的中医对外交流与合作 (1997今) 三个阶段, 认为中医主要是随外交使团、国际合作、留学生等途径向海外传播。通过一系列分析归纳中医外传到韩国 (本土化) 、日本 (实用主义) 、欧美 (替代疗法) 的三种模式, 指出安全有效是中医走向世界的基石, 需要医道医术并重的中医外传对策, 并提出中医国际化发展传播中立法是关键一环, 提倡普世价值观和有策略地翻译也非常重要。

  百年中医外传经历了民国时期西学逐渐做大, 中学包括中医日渐受抑, 中医随商贸、移民等零星外传;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医外传主要服务于外交, 进入新时期又转变为服务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中医外传主要有随外交使团、国际合作、留学生等途径;外传的中医在海外发展呈现出韩国式的本土化、日本式的实用主义、欧美式的替代疗法三种模式。本文重点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中医外传的历史、途径, 分析中医海外发展特点, 以较长时段、国际视野、多层面寻求中医海外传播、发展的思路、对策, 将历史经验和教训转化为解决当今难题的智慧, 以期为今后中医海外发展提供借鉴和启发。

  一、中医外传的三个阶段(一) 服务于中国外交的中医外传 (1949-198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 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率先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 国家间医学交流随之开展, 中医对外交流的特点是为我国外交服务。1951年《人民日报》发表推行、研究、整理针灸疗法的消息和专论, 苏联保健部部长随即表态“针灸疗法的祖国是中国……苏联医学界, 也同样有责任学习针灸疗法, 并帮助进行科学的研究” 2 , 并派17位医师来华学习。1955年卫生部中医研究院成立, 于第二年中苏两国签订了中苏保健合作协定, 又派3位医师跟随中医研究院副院长、针灸所所长朱琏学针灸, 为此, 朱琏编写了《新针灸学》, 并在苏联、朝鲜出版。这一时期, 面向苏联、朝鲜、蒙古、缅甸、印尼来华留学生, 开办了针灸、内科、中药、医史课程, 来华学习中医的有24个国家 3 。

  中医专家为外国政要治病、随援外医疗队出国, 也是主要服务于国家外交。如韦文贵、唐由之、冯天有分别为阿尔巴尼亚、越南、柬埔寨、也门政要针拨白内障、治眼疾和颈椎病等;中医研究院专家叶心清、岳美中、杨甲三等应邀前往苏联、朝鲜、越南、蒙古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也门、泰国等执行医疗保健任务。1963年后, 我国开始派出援非医疗队;1980年后, 又向阿尔及利亚、马耳他、摩洛哥、博茨瓦纳、吉布提、阿联酋、卢旺达等国派出医疗队, 其中有中医, 尤其是针灸医生。

  文革期间, 中医研究院、广州中医学院为朝鲜、越南、老挝、阿富汗、刚果、日本、德国等培养留学生、进修生, 同时接待欧、美、亚多国针灸、中医、中药访问团。1975年中医研究院为主的中药针灸医师代表团赴日参加学术年会, 自此中医出国不再只是去执行外交任务了。1983年我国派代表参加保加利亚第八届世界针灸大会, 会上专门提出“中国针灸穴名国际标准化方案”。针灸传美是中医外传的重大事件, 美国总统尼克松秘密访华, 针灸借势热传美国, 实际是1971年7月著名记者赖斯顿第一个接受针灸治疗获效, 遂在《》予以报道。美国科学家、医学家两个代表团先后来到中国, 其中有位科学家参观了针刺麻醉, 被其独特、神奇的疗效所震撼。针灸传美先后有媒体、科学家、医生、民众去参加了, 相互激荡, 越来越热, 不同于针灸传苏主要由政府按计划进行, 针灸传美的意义还在于对其他欧美国家所产生的辐射性影响。

  1984年, 时任卫生部部长的崔月犁指出, 中医药的外事工作应服务于我国外交政策, 重点应放在做好第三世界国家的工作上。这一阶段中医药的对外交流刚刚起步, 主要服务国家的外交政策, 是落实我国外交政策在中医药领域的具体体现。

  1987、1989年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世界医学气功学会先后成立, 总部设在北京, 由中国人出任主席。随着这两个国际学术组织活动的开展, 我国中医在国际上有了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1991年10月北京国际传统医药大会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举办, 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余名官员和代表出席, 会上发布题为“人类健康需要传统医药”的《北京宣言》是世界传统医药发展史上的纲领性文献和里程碑, 对传统医药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之后, 自然疗法、按摩导引、脊柱相关疾病、血瘀证、中医心病、药膳、佛药、中风、中医药文化与民族凝聚力、仲景学说、传统医药延缓衰老、传统医学美容学、中医风湿病等各种专题性国际会议纷纷举办。同时期相继在英国、美国、韩国召开了首届国际中医药、艾滋病中医治疗、中西医结合、国际传统医药、中韩传统医学等学术会议。

  20世纪80年代后期, 中医留学生教育逐渐开展并形成规模。1989年, 国家中医药考试中心、国际针灸考试中心成立。1991年10月, 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考生参加了首次国际针灸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1993年7月, 首次国际中医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开考。1990年-1998年, 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万多名海外学生来华学习中医药, 是前20年学生总数的40倍 5 。1992年中韩建交后, 来华学习中医药的韩国留学生人数猛增。同年, 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在天津成立。1994年, 北京、上海等7所中医药大学相继成立国际教育学院, 各地中医学院也都成立了国际培训部。同期, 一些非学历培训机构出现, 如1987年卫生部在厦门建立的中医药国际培训中心。

  合作办学则在20世纪90年代有新的突破, 如199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成立中医系, 开设中医本科学士、硕士课程;1996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与英国密德萨斯 (Middlesex) 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与日本神户东洋医疗技术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标志着海外高等院校向中医药专业开放, 中医药高等教育郑重进入国际高等教育领域。

  这一时期的中医药对外援助仍在进行, 先后向圭亚那、、科摩罗、莱索托、厄立特里亚和尼泊尔派遣医疗队, 有中医、针灸医生参与。1988-1994年, 作为我国与马耳他两国政府卫生领域的一个合作项目, “地中海地区中医中心”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 是中医单向援外转为两国合作的一个典型。

  中药出口方面, 据统计,1992年中药总销售额125.7亿元, 出口创汇4.5亿美元 6 。截至1997年底, 全国141个企业获得三年有效期出口中药产品质量注册证书685个, 包括丸剂、片剂、冲剂、口服液、胶囊等十多种剂型 7 。

  198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 将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列入《1988年-2000年中医事业发展的策略规划》, 不再全是服务于国家外交政策, 而与坦桑尼亚、巴西、新加坡、澳大利亚及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FDA) 、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 、补充和替代医疗事务局 (OAM) 等国家或部门签署了交流与合作协议。这一时期的中医外传, 从过去的民间交流逐渐转向政府之间, 尤其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政府间的交流。

  (三) 在中医药对外交流规划下的中医对外交流与合作 (1997~今) 8

  1997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积极创造条件, 使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同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第一个专门的中医药对外交流政策性文件《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2003年《中医药条例》第24条规定“国家支持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首次把中医药的对外交流政策固化为国家行政法规, 随后在《中医药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规划纲要 (2006-2020) 》加以具体落实。2017年7月生效的《中医药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这一阶段政策法规的密集推出, 与中医药优势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关注有关, 也与我国日益强大有密切关系。截至2018年, 中医药已经在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得到运用, 有86个国家政府和中国签订了有关中医药的协议。我国支持在国外开展近4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的建设, 制定了一批国际中医药标准, 建立了一批中医药走出去合作基地 9 。针灸在许多国家获得法律许可, 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从自发、分散的方式, 逐步向在政府框架协议指导下, 以多途径、宽领域、重质量为特点, 以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医疗服务、文化交流为内容的合作方式转变。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和产品开始慢慢地走向国际。进入21世纪, 中医药对外交流总体呈现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中医药领域交流合作有新的进展。2002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卫生部关于继续合作试治艾滋病的会谈纪要》;2005年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奥地利共和国联邦卫生和妇女部中医药领域合作和谅解备忘录》;2006年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中医科学院与美国国立卫生院补充与替代医学中心签署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意向书, 将中美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由民间提高到了政府合作的层面;2008年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与美利坚合众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在整合医学和中医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自成立后, 定期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专题学术会议, 加强了与其他国际组织联系与合作, 致力于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1997年开展国际针灸资格 (水平) 考试, 出版《国际针灸学教程》。1998年,与世界卫生组织建立非政府性正式关系, 派代表参加第51届世界卫生大会, 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针灸术语标准化”“经穴部位国际标准”等文件的起草、制定及有关针灸标准地区性协议的推广工作。

  2001年, WHO西太区第52届委员会会议通过了“WHO西太区传统医学发展的策略”, 对促进中医药发展及对外传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 。2003年, 中国遭遇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SARS) 的袭击, 中医药应对取得良效, 引起国际重视。2004年, 我国主办的中医药防治SARS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中医药防治方案得到WHO的认可, 推动我们国家与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共同制定了《中医药治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指南》。

  2001年前, 中国已与13个国家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的协议。2001年德国作为第一个发达国家与我国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2002年至2010年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留学生人数逐年增加, 9年翻了一番, 留学生分布涵盖亚洲、非洲、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 亚洲学生居多。截至1999年, 世界卫生组织在我国建立的3个“国际针灸培训中心”, 已为世界上8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训了近万人次的医务工作者。中医药慢慢的变成了除中文之外最受欢迎的学科, 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境外学生接受中医药教育 11 。此外, 中外合作办学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1997年北京、南京、广州3所中医药大学分别在英国、澳大利亚正式开办了中医本科学历教育, 上海中医药大学从2004年开始与泰国华侨崇圣大学合作开展中医本科教育项目。

  中药出口商品分为中药材、植物提取物和中成药三大类。2003年三者分别占中药出口总值的59%、25.3%和15.7%。到2011年, 植物提取物的份额占到了第1位, 其次是中药材及饮片, 中成药和保健品所占的比例略低。中药出口商品涉及到的品种在1 000种以上, 主要有人参、蜂王浆、片仔癀、清凉油等。2003年, 我国中药出口覆盖到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50个。中药材出口的主要市场是日本、欧盟和韩国;甘草、人参、银杏叶、茶叶等植物提取物出口的主要市场是美国、日本、欧盟和韩国;中成药出口的主要市场是东南亚、日本和美国 12 。

  这一时期, 疾病谱的变化、现代医学的缺陷等使得世界将目光转向了其他非主流医学, 并聚焦有特色优势的中医药。我国抓住机遇, 多渠道、多层次地推动着中医药走向世界, 同时也面临文化差异、标准不同、绿色、技术、贸易壁垒等多重考验, 需要尊重各国法律, 努力提升自身价值, 继续惠泽人类, 同时将所蕴含的东方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

  中医外传古已有之, 途径也多种多样。这些途径在近现代仍在延续, 并发挥着作用, 最重要的包含:外交使团传播、国际合作传播、留学生传播以及其他途径传播。

  相传秦始皇派徐福东渡日本, 其中有知医方士。中医随外交使团外传, 后世记载屡见不鲜。著名的有明代郑和七下西洋, 每次远航每船都要配备2~3名医生, 整个舰队最多时有医生180多人, 与所经东南亚、南亚、西亚和东非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药物、医学的交流。同时, 还有外国来华使团回国带走中医药, 如日本遣隋、遣唐使团, 朝鲜派往唐宋明清使团, 回国时带走中医书籍、药物, 甚至仿我国医事制度, 请去名医传授。20世纪50年代以来, 外交使团服务于新中国外交事业, 中医随着派出的医生、医疗队而外传, 随援外项目而外传。

  1983年, 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建立传统医学合作中心。1992年, 北京中医学院与德国政府合办魁茨汀 (Ktzting) 中医医院。1994年, 我国与马耳他合作建成“地中海地区中医中心”。1997年北京、南京、广州3所中医药大学分别与英国、澳大利亚合作开办了中医本科学历教育。还有, 近年来随“一带一路”而在国外建立的近40个中医药中心。中外开展教学、科研、医疗等领域的合作, 是慢慢的受到青睐的中医外传途径。

  两宋明代日本僧侣等来华留学, 回国时带走医书、药物、医术。如日本禅宗始祖荣西两次入宋, 回国后著《吃茶养生记》 (1211) , 推崇禅宗与茶文化;1369年, 竹田昌庆来华学医, 9年后回国带走针灸铜人及一批彩色本草医籍。20世纪50年代开始, 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陆续有留学生来华学习中医尤其是针灸, 到了20世纪80年代, 一些发达国家、欧美国家也纷纷有留学生来华学习中医, 并形成规模, 成立国际学院, 有专门的考试制度。这是更适合的现代教育形式, 也是重要的中医外传途径。

  其他传播途径主要是随宗教、移民、个体行医、旅行、商贸以及会议、书刊、新媒介传播。中医以人 (医生、知医的宗教徒、学者、旅行家、移民等) 、物 (药物、医书等) 、新媒介等形式, 通过以上各种途径向外传播, 有不经第三国的直接传播, 也有经第三国, 甚至多国的间接传播。在古代, 中医主要在汉字文化圈内传播, 由于文化、语言相近, 中医药被接受、相融合以及本土化都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顺利。而当今中医药走向世界, 面临诸多差异和壁垒, 使得传播的数量和质量大打折扣。相对来说, 在各种传播途径或方式中, 以来华留学生、来华访问学者和中外合作传播等方式是较为有效的。

  中医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和形式进入异域他乡, 在不同的自然社会文化生态中展现出不同的发展样式, 然而加以归纳, 大体可分为韩国的本土化、日本的实用主义、欧美的替代疗法三种模式。

  中医自汉代开始传入朝鲜半岛, 经历引进、吸收、本土化, 形成有“乡药”特点的韩医。近百年来, 韩医受中国的影响很明显, 韩医在韩国如同中医在中国, 随国运而兴衰。中国政府实行中西医并重的医疗体制, 韩国政府承认韩医与西医并立, 从制度上给予传统医学与西医同等的地位。中韩之外, 世界其他诸国, 再无此例。

  中国古代, 中医即传入日本, 经历被接受、融合、本土化的过程, 出现新理论、新技术, 在明治前命名为“皇汉医学”, 后来称之为“汉方医学”。日本明治维新, “脱亚入欧”, 1874年发布《医制》, 引进西医代替汉医, 之后只有持有西医执照的医师才有资格开汉方药。中国《伤寒论》等两百多种经方变身为汉方成药浓缩制剂, 方便携带服用, 其中有一百四十余种纳入医疗保险, 但多为西医师按西医思路使用, 忽视中医辨证论治, 因而出现后来的“小柴胡汤事件”, 长期用小柴胡汤治疗肝炎、肝硬化等肝病导致药源性疾病。到昭和时期, 在汉方医家的努力下开始复兴。除韩国外, 日本由引进、吸收中医到本土化, 脱亚入欧, 废止汉医, 再到汉医复苏的历程在“汉字文化圈”国家中有代表性, 崇尚实用。

  早在元代, 法国、意大利就通过商业、文化、外交、旅行开始接触中医。法国是最早接受和运用针灸的欧洲国家, 并相继出现以乔治·苏里耶·德·莫昂特 (George Souliéde Morant) 为代表的尊重中国传统一派;希望以西医神经学说和其他科学技术手段对针灸原理和经络做出“科学的”解释的一派;20世纪50年代以来出现的耳针疗法流派。针灸归属“替代疗法”, 政府准许中医药的学历教育。在意大利, 二战后始有医生研究针刺, 1968年意大利针灸学会成立, 1972年安东尼奥尼 (Michelangelo Antonioni) 纪录片《中国》记录针刺麻醉。

  1971年, 中国针灸随美国总统访华、名人名刊名家宣传掀起一股热潮。1973年4月20日在内华达州诞生美国第一个中医法,成立独立的州中医管理委员会, 允许没有医生执照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针灸、中草药和中医执照合法行医。截至2017年3月怀俄明州止, 美国有48个州和特区出台针灸或中医法 14 , 绝大多数州承认针灸师独立行医的合法性。

  20世纪70年代初, 美国“针灸热”波及英伦之岛, 开设针灸教材、器材商店和针灸诊所, 以梅万方为代表。20世纪80年代中期, 以罗鼎辉为代表, 用中药口服外洗治愈西医棘手的皮肤湿疹, 经西医专家推荐、媒体宣传, 一时中药店遍地开花。其中赫伯医药 (Herbmedic) 和Dr China等中医连锁店几乎英国城镇都有一家。1998年, 中医诊所多达3000余家[2]。

  受美国“针灸热”以及中澳交流增加的影响, 中医药在澳洲的发展加快, 澳洲的中草药进口额大幅度的增加, 不少西医诊所开始提供针灸服务。1993年以来, 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悉尼理工大学和西悉尼大学3所公立大学开设中医相关的学士学位及以上课程。2000年维多利亚州率先通过中医立法, 为一千多名中医师、中医针灸师、中医药剂师注册。2013年成立中澳国际中医药研究中心。

  医药分家在欧美有较长的历史, 一般医疗机构和医学教育受地方 (州) 政府管理, 药品由中央 (联邦) 政府管理。英国有悠久的草药师传统, 德语国家有较长的个人行医的历史, 个人行医视为手艺之一, 归商业管理, 中医师不能获得注册成为合法行医者, 真正要得到官方认可并公开行医, 则一定要活得行医资格证书及从业执照, 资格医师通过针灸继续教育培训, 方能从事针灸操作。2003年, 德国医学会颁布针灸继续教育条例, 完成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医师可获得医学针灸师证书。而1982年意大利法令规定只有职业外科医生、牙医、兽医和麻醉师可以操作针刺。中药饮片、中成药在欧美不能作为合法药品在药房出售, 譬如奥地利禁止药房出售某药厂提供的中药复方制剂, 而作为食品、营养品、食品添加剂在普通商店出售, 无需国家药品管理部门的审批。2004年颁布的《欧盟传统草药制品法》规定, 中成药需在中国使用30年以上、在欧盟使用15年以上, 证明安全才能申请并缴费获得“市场准入证” (Marketing Authorisations, MA) 。中成药即便安全, 也因不堪高额的注册费用而难以进入。2014年英国政府甚至完全禁用中成药。

  中医诊疗费、中药费、针灸费逐渐纳入各国医疗保险。1986年奥地利卫生委员会承认针刺疗法是科学的。2005年奥地利伊利莎贝尔皇后医院附设约翰内斯·彼斯黑考针刺疗法学院, 2012年归入玫瑰山神经学中心针灸诊所, 成为欧洲最大的针灸医师资格培训中心, 该中心针刺治疗纳入国家保险。2008年意大利托斯卡纳大区政府决定把针灸、顺势疗法、植物疗法 (包括中草药) 作为辅助疗法, 结合到国家的卫生服务和医疗福利中去, 并将公立贝特鲁齐亚利 (Petruccioli) 医院作为试点。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中医立法之后, 多家私人保险公司承保中医治疗保险, 诊费和针灸费都可按比例部分由保险公司偿付。在美国, 除中医、中药外, 针灸慢慢的被主流社会所接受, 正在更多地纳入医疗体系、保险体系。

  中西医是两个不同的医学体系, 在当下世界医学格局中, 西医学 (现代医学) 是主流, 而中医学 (传统医学) 仍为补充与替代医学。中医学具有科学与文化的双重属性, 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 面对陌生的语言文化, 遭遇异质医学时, 怎么样才可以较好地被接受, 较快地融入主流医学, 为更多的民众健康服务, 是很值得研究的。

  疗效是中医存在发展的硬道理, 也是中医外传、海外发展的基石。18~19世纪, 人痘术、《本草纲目》外传, 是中医对于世界医学发展做出的两大贡献。针灸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 也是因有疗效, 但同时也有一些西医师提出质疑、反对, 认为针灸有效仅仅是安慰效应。进入现代, 中医仅有疗效是不够的, 还必须安全,安全第一。由于没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正确使用中药, 1992年、1998年比利时、英国先后发生马兜铃事件、龙胆泻肝丸事件, 导致肾毒性;在日本发生“小柴胡汤事件”, 认为中药造成肝损伤, 致使中医声誉在海外蒙受重大损失。对于中医的科学属性部分, 与西方主流的科学观较容易相通。因此, 在当下海外医学科学语境下, 要按照安全、有效、国际公认的金标准, 提出可以被国际认可的中医药的科学证据。例如法国在世界上率先采用红外线成像方法和同位素示踪及Y照相机显像对经络进行研究。2017年6月27日《美国医学会杂志》发表论文, 通过504例受试者的随机对照临床测试, 证实了针刺治疗有效控制女性压力性尿失禁。随着我们国家国力的强盛和海外对中医的重视, 中医国际大科学研究项目的开展, 相信会有更多科学证据, 助力中医的国际传播, 进而进入有关标准、临床指南, 如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43种针灸有效的病证, 2015年针刺被纳入美国过敏性鼻炎临床指南。

  中医学分医道和医术两个层面。医术主要指技术、方法, 这部分是可物化、可操作, 非常容易与国际接轨, 容易本土化。例如针灸, 容易被海外接受, 并与其他疗法相结合生发出新的针灸疗法。1956年沃斯利 (Worsley) 创“五行针灸”, 成为英国独特的针灸门类, 其实五行针灸仍是以传统中医针灸基础理论为主干, 只是突出五行学说而已。法国由富耶推动的顺势疗法与传统针灸联合运用, 至今依然是大多数法国针灸医生通用的治疗方法;法国甚至提出耳针疗法。针灸进入美国, 特别是经过西化的“无痛针灸”和“无菌针灸”, 突破了针灸初期发展的两大障碍。继针灸之后是中药的外传, 中药主要是天然药物, 是化学药物的重要来源, 所以初级阶段是按现代药物要求去研制、使用, 容易被接受, 不过这些药物也已成为西药而不是中药, 如果用现代科学语言去诠释, 也容易为他们理解, 不过一旦按西药理论而不是按中医药理论去使用, 马兜铃事件、龙胆泻肝丸事件、小柴胡汤事件的发生就难以避免了。可见, 医术层面的传出, 可能在较短时间里产生效应, 但随之而来的阻碍也是显而易见的。

  随着中医向海外的不断传播, 已经要求除了医术层面的有效传播, 还需要完整的中医理论的传播, 才能有效指导中药、针灸的应用, 真正发挥中医的优势, 为人类健康造福。中医理论受到中华民间传统文化孕育、滋养, 其文化特征十分显著。因此, 从长远看,只有中医学的文化属性也一起外传, 被异质文化有选择地接受、认同、本土化, 为中医学提供生长的文化土壤, 中医才能真正扎根, 开花结果。但文化需要较长时间才有机会渗入异域文化之中, 文化的传播与融入, 要不拘一格, 要从点点滴滴开始, 春雨润物, 久久为功。假如没有医道层面的中医传播是很不完整, 甚至中医可能被肢解、被碎片化, 中医实用的一招一式可能被吸收兼容, 成为其他医学的零部件。从这点讲, 中医走向世界的路还很长。

  当今中医海外传播, 立法是关键一环, 提倡普世价值观和有策略地翻译也很重要。中医立法, 基于临床安全有效的科学研究证据, 争取媒体、公众的信任, 取得所在国的合法地位, 对于中医在海外的传播是尤其重要。中医合法化, 有利于进入国家医疗体系、医疗保险体系, 有利于中医的发展。

  提倡普世价值观。强调宣传中医养生治病康复的固有价值、尊重生命的普世价值, 好东西与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 而不是分别人一杯羹, 要弱化经济价值,淡化商业竞争, 减少技术壁垒和利益障碍。

  策略性翻译。在当下海外医学科学语境下, 中医药的翻译主要是采用归化法, 尽量用彼国原有的概念及术语来翻译、来解读, 以便较快地被了解、被接受。另外, 由母语专家主译的中医作品, 往往容易被认可, 譬如英籍意大利裔专家马万里 (Giovanni Maciocia) 编撰的系列中医教材, 广受欢迎。然而事实并不如此简单, 也许归化翻译法能够解决一部分与西医、西方文化相通的部分, 但中医学更多独特的或人文的部分, 则是难用归化法应对, 因为找不到相对应的概念及术语, 生搬硬套的话, 势必牵强附会, 或严重失真。随着中医医道或文化属性部分的外传, 中医需要采用异化翻译, 将中医特有的概念、理论原原本本介绍出去。可见, 中医翻译是随着中医国际传播的节拍, 与医术、医道的传播, 与科学属性部分、文化属性部分的传播相适应的。

  2陈岩波:《针灸学传入苏联的简史及其发展现状》, 《针灸学报》1991年第3期, 第54页。

  3华钟甫、梁峻:《中国中医研究院院史 (1955-1995) 》, 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 1995年, 第90页。

  4朱建平:《百年中医史》,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6年, 第990-997页。

  5于红艳:《高等中医药教育对外开放的历史进程》,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2010年第1期, 第66页。

  6杨锐:《199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概况》, 见张伯讷:《中国中医药年鉴》,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3年, 第22页。

  7张承绪:《出口中药产品质量注册工作》, 见施杞:《中国中医药年鉴》,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8年, 第121页。

  8朱建平:《百年中医史》,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6年, 第997-1005页。

  9程勇等:《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的现状与思考》, 《中医药文化》2018年第5期, 第11-12页。

  10王笑频、沈志祥:《西太区传统医学发展的策略的形成与思考》, 《中国医药学报》2002年第1期, 第57-58页。

  11朱建平:《百年中医史》,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6年, 第1003页。

  12贾伟等:《中药走向国际的若干策略与途径》, 《世界科学技术——中药现代化》2004年第1期, 第43页。

  13李刚:《我国中药出口贸易现状与对策研究》, 《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04年第10期, 第848页。

  14朱建平:《百年中医史》,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6年, 第1098-1201页。

  15巩昌镇:《中医在美国本土化了吗?》, 《华兴报》2018年3月15日, 第A18版。

  16马伯英、丰云舒:《英国·中医中药的发展》, 见朱建平:《百年中医史》,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6年, 第1162页。